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防疫情稳经营有关措施的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促进美发美容行业平稳有序开展经营,满足市民生活需要的政策要求,本协会制定如下措施,保障本市美发美容门店进行开业准备和开业经营的防疫安全
一、平稳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1.各区美发美容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条件、防疫措施、市民消费需求及行业特点,有序组织复工经营。复工前要全面摸排本单位员工健康状况和在京离京情况,提前为员工准备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二、做好经营场所防控要求
2.所有门店及办公场所每日营业、办公前必须进行设施、设备、环境等消毒处理,保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时对中央空调系统清理滤网,对进、出风口进行消毒。所有工具、设备在使用前均要进行消毒处理,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3.推广预约服务,减少入店人数
。顾客到店当天应提前电话了解顾客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应提示取消当天预约。未预约直接到店的顾客,要做好信息登记工作,登记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保持工位间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每个工位的服务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座椅间距不小于1.5米。
对于拒绝采取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的顾客,应耐心说服,婉拒其入店。
4.所有门店需要求顾客入店后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不得摘除。
店内为顾客提供茶点应具备独立包装,不得提供没有包装的食品。饮料、饮用水应为一次性使用。所有重复使用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处理方可提供给顾客。
顾客在服务完毕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必须一客一清扫一消毒,统一收集到塑胶袋内并扎紧袋口后再丢弃。
为保护顾客眼睛与避免碎发掉落入口罩的缝隙中造成不得不摘下口罩清理的情况,服务时顾客需佩戴一次性染发美发遮面罩。
5.各门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定时检查门店、工位、人员行为规范和对相关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店内出现疫情病例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该店铺应停业消毒、员工隔离观察。
三、加强人员管理服务
6.美发美容服务单位应对从业人员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督促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7.做好员工防控知识与操作规范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会。所有员工每日上班前、上岗前、下班后要做好自身消毒、清洁。为顾客服务前、后必须进行自身消毒处理。所有在岗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口罩应及时更换。使用后的口罩应妥善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工作人员在为顾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与顾客聊天。
本市美发美容行业门店达到防疫规定要求才能开业。
请各会员单位及全市美发美容行业门店向协会通报开业门店的名称、地址与预约电话。以便全市公示,方便居民获知当前已开业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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